日期:2020-05-01~2020-05-22
城市: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太平镇金泰路8号
主体:中铁四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
主办:中铁四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中铁四局二公司徐州城东大道钢筋网片招标
2020-05-07 09:30 浏览:347
中铁四局二公司徐州城东大道剩余工程3标项目经理部
(钢筋网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E(WZ)-2020-36
1.招标条件
中铁四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徐州城东大道剩余工程3标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所需物资钢筋网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中铁四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组织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徐州市城东大道高架快速路工程在既有道路基础上按城市快速路标准进行改造。采用高架快速路与地面快速路结合的形式。主线快速路和地面快速路设计车速80km/h,地面辅路50~60km/h,匝道40km/h。徐州市城东大道高架快速路剩余工程3标,西起学院东路(K3+916.5),东至龙湖东路(K4+961.5),全长1045m。
2.2合同造价:约9.03亿元。
2.3施工计划:项目于2020年04月开工,预计2021年10月竣工,计划总工期为18个月。
2.4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见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 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以电子版获取。
5.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05月22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中铁电子商务采购平台上对拟投包件进行响应,操作流程如下:
5.2.1首先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因合同双方签订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客服热线4006010100)
5.2.2已注册成功的潜在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的规定时间内,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登录进入“供应商平台”对本次招标拟投包件进行响应(具体响应操作指导见网上《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
5.2.3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完成上述操作流程后,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05月22日17时00分前把投标申请表(附表2)、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标书款银行回单扫描件以电子文档形式都放在一个文件夹再压缩后发指定的电子邮箱(2045038508@qq.com)。潜在投标人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以足额现金方式(招标人只提供收据不提供正式发票)转入到招标组织单位指定账户,招标文件售出后恕不退还。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项目名称、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联系方式详见招标公告第12.1条。
注:参与投标的各投标人如果需要标书费收据,请在开标后一个月内与招标组织单位联系,过期不给予办理。
5.2.4 潜在投标人如未完成上述流程操作,视为报名无效。
5.3招标组织单位收到上述信息核实后,潜在投标人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获取:http://www.crecgec.com/article-111-1.html)。
注:参与投标的各投标人,请于2020年05月26日17:00前缴纳投标保证金(不接受保函),把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扫描件)发指定的电子邮箱(2045038508@qq.com)。
6.网上报价录入及投标文件(PDF格式)的上传
6.1 网上报价录入及投标文件(PDF格式)的上传至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截止时间为2020年05月27日17:00前,网上上传投标文件里报价和网上报价要一致。若出现不一致时,以上传网上投标文件为准。
6.2 逾期没有上传投标文件(PDF格式)和网上报价,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投标文件扫描成PDF格式上传,注明公司名称+所投物资包件号。上传网上投标文件和纸质版投标文件的内容必须一致,若出现不一致时,以上传网上投标文件为准。
序号 |
物资 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 数量 |
招标人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工本费 |
投标保证金 |
1 |
钢筋网片 |
GJWP-01 |
吨 |
170 |
中铁四局二公司徐州城东大道剩余工程3标项目经理部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经验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2.生产能力要求:拥有招标物资丰富的设计、加工制造和售后服务能力。 2.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生产加工厂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需有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至少二份近几年新签重点工程项目的招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7.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招标物资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8.本次招标公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是通过资格审查且没有采取隐瞒、欺骗等非法手段取得资格的单位。 |
500元/本 |
5万元/包 |
合计 |
吨 |
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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