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1:招 标 物 资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项目名称 |
项目简称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付款方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1 |
GJWP-01 |
钢筋焊接钢材 |
吨 |
832 |
中铁十局畅通(合武铁路-当涂路)工程一标段 |
畅通二环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成立一年以上(含一年)的经销商,必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提供相关证明。 2.财务能力要求:要求经销商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满足项目技术要求。提供近两年内产品合格检测报告(具有CMA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 4.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三年的国家或铁路、市政重点工程项目的同类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5.履约信用要求:应附近三年至少2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须与供货业绩证明材料相对应)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在中国铁路总公司、招标人所属集团公司以及上级公司、招标项目建设单位处罚期范围之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6.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工艺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按要求具有运输设备,有一定的保供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7.其他要求:厂家要求为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作为一个结算周期,发票采用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收到发票后30天内支付该批货款金额的70%,另外20%的货款在乙方供货完毕后并签订《合同封账协议》后6个月内支付,剩余10%的货款作为质保金,在乙方供货完毕后并签订《合同封账协议》后2年内付清。支付方式:甲方可以采用银行转帐、电汇或银行承兑的方式支付货款。若甲方采用银行承兑支付材料欠款的,由乙方承担贴现费用。银行承兑(12个月)支付比例不超过50% 。 |
100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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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孙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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